当前位置: 主页 > 会员风采 > 团体会员 >
上海市四川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
日期:14-03-25
为积极拓展商会的法务平台功能,发挥好川籍律师在开展普法宣传、规范企业行为、提供法律保障、维护合法权益、拓展商务资源、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上海市四川商会决定组建法律专业委员会。
3月4日,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东锦江大酒店举行,四川省驻沪办副主任杨忠、商会执行会长钟映松、商会顾问、上海农商银行首席风险官吴国华、商会副会长刘太鸿等出席了成立仪式。
历经半年多的积极筹备,在充分征求广大川籍律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以“整合律师资源、促进川商发展、搭建法律平台、提供法律保障”为目标的法律专业委员会,出台了《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工作宗旨、办会原则、服务内容、工作开展方式和组织架构,为今后沿着规范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轨道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。经推选,上海市四川商会副会长、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王正洋担任专委会主任,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剑锋担任专委会副主任,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倪静担任专委会秘书长。
成立仪式由商会秘书长周国平主持。周国平回顾了自2007年成立的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向法律专业委员会发展演变的过程,指出当前川商经济正面临着转型发展期、改革调整期,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法律的保障,离不开律师的专业服务,希望专委会担负起服务商会会员、服务川商经济发展的使命,为会员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。
杨忠副主任和钟映松执行会长分别代表省驻沪办和商会致辞。他们希望专委会进一步整合好川籍律师资源,积极拓展工作和服务渠道,深度走访了解会员,为商会的发展和会员企业的成长进步保驾护航。
会上,王正洋主任和李剑锋副主任均作了表态发言,他们在发言中表示,法律专委会将不负省驻沪办和商会领导的重托,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:(一)紧密团结各位川籍律师,充分整合律师资源,切实发挥律师专长;(二)坚持诚信为本,恪守职业道德,严格遵守执业纪律;(三)坚持办理优先、服务优先,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;(四)积极开展普法宣传、定期开展法律讲座,精心解答会员咨询,协助做好法律风险防控;(五)深入走访企业,了解企业法律需求,接受会员委托,开展企业体检、法律顾问、诉讼代理等事项;(六)积极拓展商务功能,做好四川省投资促进、在沪劳工维权、会员商务活动代理等服务工作。
倪静秘书长在会上宣读了法律专业委员会《诚信公约》。